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被划分为三种情形:
首先,超过十八周岁及以上的成年人以及年满十六周岁至未满十八周岁、且能够通过自身劳动取得收入并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个体,属于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
其次,年龄在八周岁以上但尚不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与那些无法完全辨识自身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则被界定为具有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之人;
最后,对于年幼尚未达到八周岁的未成年群体,他们则因不具备独立行使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而被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员,此类情况下,他们只能由法定代理人代为执行相关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