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行为人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而获取了四十万美元之多的金额,便可能面临二年以上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须承受按销售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幅度进行罚款的惩戒。
这主要是因为,无论行为人为制造商或销售商,只要其在所制造或销售的产品中掺入杂质、虚假成分,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或者将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冒充为合格产品,且销售金额达到了四十万美元这个数额,就有可能被判处第二档法定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