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由户籍所在地区的派出所负责开具,当事人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前往办理即可。
此外,若无法亲自前往,当事人可先前往户口所属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证明文件,待相关负责人签署盖章认可后,再上报至社区民警处进行签章确认。
2.此外,当事人还可尝试通过网络途径进行在线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进入手机中微信应用程序的主页面,点击右上方的搜索按键;接下来,切换至公众号界面;在搜索框内输入所在地公安局名称,完成搜索后查找对应的公安公众号;随后寻找并点击“民生”选项;紧接着,选择“无犯罪记录证明”选项;
最后,按照要求填写有关开具申请的必要信息,等待审核通过并安排邮寄事宜。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无犯罪记录证明是由国家级公安部门所开具的用以证明公民无违法犯罪行为的书面证明。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八十七条
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出具。需要协调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为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