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温馨提示您关于诉讼代理费用相关事宜:
首先是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代理业务,这套收费体系分为四大类案件分别进行明确标定:
(单位:
人民币元)民事案件为每件1500元,行政案件为每件2000元,刑事案件则为每件3000元,仲裁案件收费标准亦为每件3000元。
而对于特定案件,根据其复杂程度的差异,我们也设定了相应的收费区间:
(1)在处理简单案件时,可以在上述基础收费标准的50%范围内确定;
(2)在应对重大诉讼、仲裁等案件时,可以在此基础收费标准的3倍之内确定;
(3)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可在此基础收费标准的5倍之内决定;
(4)若涉及涉外因素(例如争议标的物或合同签约地或合同履行地位于海外且适用于外国法律解决)的情况下,在此基础收费标准的5倍之内展开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各个因素可以并行考虑实施,然而实际收费标准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超越上述标准的10倍之差。
对于简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界定标准,各省或省辖市律师协会拥有自主制定权。
再者,已经获得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评定的“知名”律师,可享受本人收费标准在上述基础之上的10倍以内的优惠待遇。
其次,针对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代理业务,我们除了严格按照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基础标准来执行之外,还需要另外按照特定比例加以确定并采用累进方式计费,具体收费比例如下:
争议财产标的额低于1万元(包含在内):
1万元至10万元(包含在内):
10万元至50万元(包含在内):
50万元至100万元(包含在内):
100万元至500万元(包含在内):
500万元至1000万元(包含在内):
1000万元及以上收费比例免收入帐4%3%2.5%2%1.5%0.7%若是经由律所与当事人协商达成共识,对于涉及财产关系的上述案件可以施行风险代理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依据双方共识确定最终收费标准。
此外,在诉讼案件中如果存在反诉情况,我们将按照反诉标的额进行另行减半收费。
最后,我们还有几项重要的收费规定:
(1)作为刑事案件自诉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其收费标准将按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2)在办理一审然后转向二审诉讼的过程中,我们将按照实际已收取的一审费用标准进行减半收取;
(3)曾经代理过一审或者二审然后转向申诉的情况下,我们将再次按照该案件的一审实际收费标准进行减半收费;
(4)如果曾代理过仲裁,那么在诉讼一、二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将按照仲裁阶段的收费标准减半进行收取。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耗费的工作时间;
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