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中国《刑法》相关条款,若对他人人身进行伤害,且经医学鉴定证实已达到轻伤程度,则此种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为五年,逾期则将无法被法律严格追究其刑事责任。
若致人重伤,通常情况下,重伤案件的诉讼有效期会被延长至十年,并且在这之后将不再作为法律追究的对象。
然而,对导致受害者死亡或以极端残暴手段致其重伤并因此造成严重身体残疾的罪犯来说,其诉讼有效期将会延长至二十年。
在此基础上,若未来仍需要对该类罪犯进行追诉,需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慎重批准与核准不可。
值得提及的是,如果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启动了立案调查程序,或者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案件后,而犯罪嫌疑人为逃避调查或审理,那么前面所提到的追诉期限制将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