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此等医保卡的享受对象为在职职工,仅限于在医院门诊或急诊就医之后,其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800元时方可予以报销,对应的报销比率为50%。至于年龄未满70岁的退休人士,则在就医产生的费用达到人民币1300元之上时方可予以报销,且报销比率为70%。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