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以任何形式进行走私、贩卖、运输或制造鸦片超过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超过五十克的活动,均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同样,对于那些非法贩卖鸦片达到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冰毒)超过五十克的犯罪分子,将面临着十五年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严厉惩罚。
而对于将鸦片非法贩卖控制在二百克至一千克之间,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在十克至五十克之间的犯罪者,他们将面临的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