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出售者拥有三座房屋,申请办理过户手续时,相关税务费用的大致比例约为房屋报税价值的10%。
其中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个人所得税,根据常规惯例,应缴金额约为房屋总价的1%,然而若是房产证持有人所掌握的房产已超过五年,且为其唯一一处居住地,则可享有免交此项税费之优待;然而若持有者拥有多于一处住所,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便需依法主动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次,购入者还将被要求缴纳税款营业税,其数额约为房屋总价的5.6%。若该房产证的持有时间已经超过两年,将得到减免营业税的政策优惠。除以上两个主要税务项目外,购买者还必须依照相关规定,缴纳1%-3%的契税。在计算相关税务费用时,一般将成交价或评估价视为主要参考标准,具体取哪种报价作为计税基础,视实际情况而定,往往是哪种报价较高便采用哪一种作为计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