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机动车与电动自行车相碰撞引发了交通事故,驾驶员须立即采取制动措施并保留事故现场;假如有人员伤亡情况出现,驾驶员应立即启动紧急救治程序,对伤者实施救援,同时迅速向就近的交管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倘若因为救援伤员需要而不得已改变现场原貌,应及时标示出新的位置。
与此同时,外来的乘车人员、车辆驾驶员以及过路行人皆应有责任给予协助。
当此类交通事故只涉及到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明确的情形下,当事人先行撤离事故现场后再进行后续协调处理作业是适宜之选。
若发生在道路上的交通事故没有导致人员伤亡,而且对于事实经过和原因双方都无异议的情况下,他们可以随时离开现场,恢复正常通行,然后自行协商解决损害赔偿问题;但如果未能立即撤离现场,则需尽快联系执勤的交管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汇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