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驾驶过程中,如果存在超载行为,那么保险公司将无法提供赔偿服务。
关于车险免赔的相关事项如下:
第一点,对于新车尚未上牌照,或者临时使用牌照已经失效的情况下所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并不负责;
第二点,未在法定允许的期限内进行年审或者未能顺利通过年审期间出现的意外损失,同样不在保险公司的赔付范围之内;
第三点,交通工具没有通过年审或者未能按时完成年审程序,这也意味着此车辆不能正常上路行驶,同样不在保险公司的赔付范畴;
最后一点,当发生保险事故时,若被保险车辆未持有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且合法有效的行驶证、车牌以及临时牌照或临时移动证,那么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