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认定与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一级工伤鉴定标准涵盖了以下主要内容:
面部遭受重度伤害并伴随中等程度二级伤残之一;身体各个部位广泛出现重度瘢痕,累及身体表面面积超过90%,以及相应伴随着脊柱骨骼和四肢大小关节运动功能的基本丧失;双手肘关节以上损失或者丧失全部功能;双腿以及一只手臂的高位置失去以及另一只手臂的高位置失去等等更加详细全面的描述。
2、在同样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认定与鉴定管理办法》的指引下,二级工伤鉴定标准覆盖了以下常见情况:
器官严重功能受损或发生变形,存在严重的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要依赖特殊医疗手段进行治疗,甚至无法生活大多数时间自行处理。
3、而三级工伤的鉴定标准则囊括了器官严重功能受损或发生变形,存在严重的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要依赖特殊医疗手段进行治疗,或者在生活中有很大一部分的事情无法自己处理这样更具体深入的状况。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