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详细阐述如下:
第1项风险体现在:
注册资本金数额越大,其关联的负债压力则相应上涨。
举个例子,假如在公司运营过程中遭遇了破产或倒闭,且仍需还款的总金额高达100万元人民币,而此时公司的注册资本仅为50万元,那么股东只需承担50万元的债务即可;
然而若注册资本金设定为100万元,那么便须承担100万元的债务。
第2项风险在于印花税的负担过重。
对于每个年度,企业均须依照实际收到的资本本金及资本公积金的总额,按照千分之五的比率支付印花税,通常情况下,100万元注册资本的公司,全年仅仅需要支付大约200元的印花税。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注册资本越高,便意味着所要支付的印花税也会随之增多。
第3项风险是行业差异导致要求不同。
尽管公司注册时填写注册资本金颇为便捷,但遗憾的是,并非所有行业都能如此轻松的设定注册资本。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