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关于有责任给付的赔偿数额及涵盖范围:
1.死亡与身体伤残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1万元,其中包含了丧葬费用、死亡补偿费、受害人家属因办理丧事而产生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肢体残疾所需辅助器具费用、日常护理费用、康复治疗费用、交通工具使用费用以及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用、误工费用等项目;
此外,还涵盖了被保险人根据法院判决或通过调解所应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一项内容。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则设定在人民币1万元,主要包括医药费用、诊疗费用、住院期间的相关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用,以及必要且合理的后期治疗费用、整形手术费用、营养补充费用。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人民币2千元。
(二)关于无责任情况下的支付款项:
1.在没有责任的情形下,死亡与身体伤残赔偿限额仅需承担人民币1.1万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千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百元。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