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强奸未遂的案件中,女方对犯罪者给予谅解并不足以让其免于法律制裁。
虽然女方的宽容态度有助于减轻犯罪者所面临的刑期,但这并不意味着获得谅解便可逃避刑事责任。
最终是否需要服刑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是否已实际展开行为导致后果,以及犯罪者是否有意愿继续进行犯罪。
当犯罪行为已经开始并存在实施的准备过程,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成功完成时,这种情况称之为犯罪未遂。
在认定成案是否成立以及刑期的判定上,不仅要考虑各种犯罪事实和证据,同时也需关注社会意义以及当事人的态度。
由于涉及到刑事犯罪,加害者主动采取立法程序,积极与受害者方面协商,支付相应赔偿且得到对方谅解,这些都是减轻刑罚的重要依据。
然而,尽管有谅解书的存在,刑事责任仍无法被豁免。
谅解仅仅为将来量刑提供重要参考,并非致罪与否的决定性因素。
在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中,人民检察院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但对于较为严重的案例,仅靠谅解及和解仍然不足以令犯罪者逃脱法律制裁。
若犯罪情节较轻,不足以判处固定刑期,那么检察院可能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然而,这种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仅限于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的个例,不能滥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和解协议的效力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