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设定的各项规定前提下,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可申请办理这项程序。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对于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有权批准实施取保候审:
第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第二,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
第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通过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
第四,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