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借用网络贷款若未能按时偿还逾期款项并不至于导致被控告并坐牢的严重后果。
此类行为主要涉及到民间借贷领域中的民事经济纠纷问题,而其行为本质上并不构成刑事犯罪范畴,因此也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更谈不上需要面临审判和坐牢的情况。
不过请注意,若逾期超过三个月并且在经过相关银行或金融机构多次催促后仍然未予偿还,则可能会涉及到信用卡欺诈犯罪行为,这无疑已经触碰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四款的底线,将面临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判刑并坐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