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座不系安全带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机动车行驶过程中,不论驾驶员还是乘客都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之规定系好安全带,对于副驾驶及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行为,执勤交警将依法处以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发现时以电子警察抓拍为主,交警执勤时发现,也会进行现场处罚。
后座不系安全带的危险: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后排乘坐人如未系安全带,因没有安全气囊的缓冲和保护,可能会撞击到前排座椅、顶棚、前挡风玻璃、仪表台,甚至被直接甩出车外,严重威胁自身和前排驾乘人的生命安全。
如果是机动车的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1分,罚款两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