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满十周岁且愿意跟随母亲生活,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通常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愿,但也会综合其他因素,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条件等,以确保孩子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如果你不同意变更抚养权,可以在法庭上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你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孩子的意愿可能会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例如与某一方的亲近程度、生活环境的变化等。因此,法院在判断孩子的意愿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确保判决结果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