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具备稳定收入的监护方,则应依据其每月总收入的20%-30%来确定抚养费用。
若抚养对象为两名或更多子女,其抚养费的支付比例可适当地予以增加,但通常不应超出其月总收入的50%。
抚养费的具体金额需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支付承受力以及所在地的实际生活水准等因素而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