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欠款纠纷中通常涉及到的追诉期限问题,通常情况下,自双方约定的债务清偿之日起计算三年后,便将进入法定的追诉时效。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在这一时间过后,相关的借据或借款合同时效将会失效,但是其作为证据的效力却并不会消失。若在此期间内债权人从未向债务人提出过合法索求,则债务人有权提出关于欠款已过追诉时效的抗辩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