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遵循以下步骤,便可成功履行建设工程立项申办流程:
首先,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建筑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并对该文件及其附带材料进行细致的整理。
随后,将经过仔细审查的上述项目建议书及其附件材料呈递至建设项目所在城市的发改委以及行业主管部门,以进行初步评估审批。
初步审查通过后,上述资料将会被上报给省级发改委予以最终核准。
其次,在项目得到批准之后,建筑单位应依据审批后的项目建议书记者展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工作。
同时,项目建设地点也应该在规划与国土资源管理机构的协助下进行相应规定的确定工作。
最后,需要提交申请项目设计规划文件,其中包括必需的初步设计文件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