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撰写投诉信或投诉书时,一般而言需要涵盖以下几个必备要素:
1.收信者信息:
详尽列出收信人的姓名、职务、所属单位的完整名称、详细住址以及可供联系的办公电话号码等准确信息。
2.投诉人信息:
必须提供投诉人的姓名,同时也需留下信赖并易于查找的对外联系方式(如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等)以及投诉人居住地的具体地址,以便于接受投诉的一方能够立即与其取得联系。
3.投诉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与地点:
应清晰明确地陈述所涉及的投诉事件的确切发生时间及地点。
4.投诉内容及其细节:
投诉内容应当连贯且详尽地叙述投诉事件或存在问题的全过程,这包括涉及的涉事人员、具体时间点、事件发生地以及事件经过等详情;为了使此类说明更加清晰易读,您可以采用时间顺序或者结构化的方式来组织您的投诉内容。
5.其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录音文件、书面纪录等):
若您拥有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照片、录音文件、书面纪录等),您可以将这些作为附件,附加在投诉信之中,以此加强对您所提出的投诉内容的可信度。
6.提出具体请求与期待:
您应当明确阐明投诉的主要目的以及对于事件发展的预期希望,如期盼接受投诉的一方展开调查、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给出相应赔偿等等。
7.联系方式:
最后,务必注明您所能接受的联络方式,便于对方能够及时跟进并回复您就投诉事宜所作出的反馈。
下面将为您呈现一个简洁实用的投诉书模板,您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适当的调整与修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