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劳动争议纠纷处置的过程中,诉讼有效期通常为十五个自然日内,该期限自双方当事人接获并明确仲裁裁决结果之日起开始计算;
然而,仲裁时间限制却有所不同,即长达一整年,具体计算起点取决于当事人实际知晓或应当理解自身劳动权益遭受侵害的那一刻起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