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农村宅基地面积规范,每位村民所享有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在20至30平方米之间调整。
针对户内居住人数较少的情况(4人及以下),该户型宅基地面积应控制在75平方米之内;若以四口之家计,其宅基地面积也不得超过100平方米;而对于五口之家而言,宅基地面积亦需限定在110平方米范围内,依此类推。
另外,如果涉及到在非耕地上建造住宅,那么各档次的最大面积上限还可额外增加15平方米。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
(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
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以内,四人的农户100㎡以内,五人的农户110㎡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以内。
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
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