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极其重要,当律师尽早地介入案件时,他们对于案情的掌握将会更为深入全面,从而为保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合法权益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然而,如果等到审判阶段才委托律师,将会显得较为匆忙。经过审判长的批准,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以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向被告人提出询问。在法庭上,公诉人在宣读完起诉书之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罪行进行陈述,而公诉人则有权利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同样,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以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需要得到审判长的许可才能向被告人提问。
此外,审判人员亦可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点击下方咨询按钮,我们将热情为您解答!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