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主板上市的规范要求有哪些
对于拟在A股主板市场挂牌上市的企业而言,需满足如下八项基本条件:
1.该企业必须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正式设立并已保持连续生产经营达三年及以上之期限的股份制有限公司;
2.要求企业在过去三个会计年度内所实现的净利润始终维持为正值状态,总计不得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且三个会计年度内累积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样须达到人民币五千万元或以上,或者在近三个会计年度内累积实现的营业收入规模达人民币三亿元及以上;
3.在挂牌上市前的最后一次财务报告中,企业非流动资本(除土地使用权等之外)应当占到其净资产总体价值的比重不得高于20%;
4.申请上市前,企业的总股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5.要求企业在过去三年内的主营业务保持稳定,不能出现重大变动;
6.要求企业在过去三年内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不能出现重大调整;
7.为确保股权稳定性与经营独立性,要求企业在过去三年内的实际控制权保持不变;
8.强调企业在过去三年内无任何重大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