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是对于拆迁赔补事宜持有不满的态度,也可以尝试通过沟通与协商来解决。
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则负责做出或批准房屋征收决定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将会根据房管部门的具体申报,对补偿内容做出明确决策。
在这种情况下,若对此项决定存在异议,便可以采取申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