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刑法中对侵占林地罪的初步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内容:
首先,如若存在违法占用和破坏防护林地或特种用途林地的行为,而且其具体数量相加达到了五亩以上;
其次,如果存在任何形式的非法占有和损毁其他林地的做法,但是所涉及到的林地总面积已经超过了十亩以上;接着,对于违犯上述第一项与第二项规定的林地,假如数量都达到了相关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在某一方面的违法行为数量已经达到了对应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并且两种违法行为合起来的总数量也符合对应规定标准的要求。
只要满足了这几个条件中的任一个,均可以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以此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