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2015年颁布并实施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在夫妻、父母子女、其他家庭成员之间,通过殴打、束缚、残害、限制人身自由及持续性的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心理等方面的侵犯行为。
这些行为既涵盖了肉体层面的伤害,例如故意杀人、极度殴打、性侵害等;也包含了心理层面的压迫,比如威胁、恐吓、侮辱等;
此外,还包括了性暴力,譬如强奸、强迫性行为等;以及日常生活中的虐待、体罚等形式。
家庭暴力通常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才能够成立:
首先,施暴者必须是家庭成员之一;
其次,施暴者在进行这一行为的时候,必须具备主观恶意的目的;
再者,施暴者必须实施了我们前面所提到的这些具体行为举动;
最后,这些行为必须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损害。
根据法律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及其合法代理人和近亲都有权利向加害方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属的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组织机构提出投诉、反映或者寻求援助,相关的组织机构应当尽职尽力提供帮助和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