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拖欠八千元借款未能偿还可视为构成讼事行为,进而得以启动民事诉讼程序以维护合法权益。
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资金拖欠问题,当事人有权至所在地区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宣判胜诉之后,诉讼费用或许会由被告方负担,然而若调查核实发现被告无足够财力对判决予以履行,当事人所追讨之款项可能暂时无法取得。
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将会采取中止或暂停执行措施,直至被告方具备执行能力为止。
关于立案,此乃公安、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执法机构在接获报案、控告、检举、自首以及原告单独起诉等各类信息后,依据各方的管辖权范围进行审查,如认定存在犯罪事实且应追究相应刑事责任时,决定将相关事项作为别案进行侦查或审理的一种法定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