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倘若被告于法庭之上对其此前所作供述予以推翻,其结果并不必然直接影响审判的走向与结局。
然而,若侦查机构所收集证据严谨周密,被告人的反复申辩只怕会使自身陷入更加不利境地,错失了因表现良好而获得酌情从轻判决的可能性。
具体就刑事案件而言,若被告在侦查阶段始终如一地陈述事实,或虽曾有过翻供但在确凿证据面前仍选择保持原状,那么法院将无法对其予以采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