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的前提下,若所需提交的合法证明文件齐备完善,则离婚证的实时补办可以得到顺利实现。整个补办过程耗时大约仅需十分钟不足。如遇同一时段补办人数较多的情况,则需依据现场状况进行有序排队等候。以下引导您了解补办离婚证的详细步骤:
首先,递交以下必要材料: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以及三张尺寸为二寸且近期拍摄的免冠合影照片;
其次,前往位于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驻地的婚姻登记办公中心,并确保双方亲自前往该处,向工作人员递交以上所述的各类文献资料;接着,由工作人员对这些文件进行严格的审查、检验,包括核实户口簿与身份证信息是否有效,同时确认相片是否与当事人本人相符;
再次,在完成所有审核工作之后,缴纳九元的登记费用,并且由当事人亲笔撰写并签署离婚声明书,书中包括签名以及指纹印记等个人信息;
紧接着,工作人员将对当事人进行编码并进行离婚证的正式登记打印;
最后,将填写好的《补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妥善留存,并立即发放给两位当事人新的结婚证书。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这一系列的离婚登记过程必须由当事人本人亲身参与,任何人都不得替代或代为办理。离婚是一项重大的家庭婚姻关系调整的法律活动,其涉及到众多离婚当事人的各项权益,是一次十分严肃的民事法律事务,坚决禁止委托他人代理或者代替进行,以确保各项利益能够真正得到保护和保障。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