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定合伙关系的一般标准在于考察是否存在正式的合伙协议,或实际形成了合伙关系。具体来说,应当关注各方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书面形式的合伙协议,此类协议在法律上被视为各当事人之间确立合伙关系的充分依据;
此外,亦或是涉及到各当事人是否在相关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完成对于这一合伙组织的登记手续。
因此,对于合伙关系的确立与判定,应基于以上所述情形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第九百六十八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