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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再犯条款怎么处理

3.5w浏览 匿名 2024-04-26 江西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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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对于毒品犯罪行为的再犯判定标准为,已经确认构成毒品犯罪并受过相应刑罚处罚者,再次触犯与之前相同类型的毒品犯罪行为。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条文所规范,凡曾因涉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以及非法持有毒品等罪名而遭受过刑罚的罪犯,若在日后又涉嫌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条款成立新的犯罪行为,将被判处更严厉的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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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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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再犯”与累犯的处罚
在一般情况下,符合累犯条件的,必须按照刑法第六十五条以累犯从重处罚。对于不符合累犯条件但符合毒品再犯条件的,按照特别再犯即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从重处罚。对于那些既符合累犯条件又符合毒品再犯条件的,严格来说,不能实行双重从重处罚,而应援引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按累犯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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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拐卖妇女儿童罪条件都有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犯罪主体:本罪的实施者应当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自然人;
2.犯罪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是抱着明确的故意心理去实施本罪的行为;
3.犯罪客体方面:本罪的侵害对象主要包括他人的家庭关系以及女性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4.犯罪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通过欺诈、诱惑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致使妇幼无法继续留在原来的家庭或者监护人身边,从而达到个人目的的行为。
具体来说,本罪的客观行为主要包括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其中,拐骗是指行为人利用利益诱导、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得妇女、儿童离开原有的家庭或监护人,并将其置于自己的掌控之下;绑架则是指使用暴力、威胁、麻醉等手段强行将被害者带离原处,并对其实施控制;收买则是指为了再次转手出售而从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手中购买被拐骗的妇女、儿童;贩卖则是指行为人将购买而来的被拐妇女、儿童再次出售给其他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满16周岁犯抢劫罪怎么判
[律师回复] 解析:
1.对于年仅十六岁的未成年人而言,如若涉及盗窃行为,则可能会被认定为抢劫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犯罪者将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
然而,若存在严重情节或导致了严重后果,那么罪犯将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且需要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但是,由于该未成年人尚未成年,因此在量刑时应该在确定基准刑的基础上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2.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者、管理者当场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夺取公共或私人财物的行为。
其中,抢劫罪中的暴力,是指对受害人的身体进行打击或强制,通过这种方式来消除受害人的抵抗,进而达到获取他人财物的目的。
此外,这里所说的“其他手段”,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暴力、威胁等手段之外,采用其他能够让受害人无法反抗或不知反抗的方法。任何年满14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抢劫罪的犯罪主体。在抢劫过程中,若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致使他人重伤、死亡,不应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也不会与抢劫罪以及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而是应以抢劫罪定罪量刑。如果行为人因复仇或其他个人原因伤害或杀害受害人后,趁机将其财物据为己有的,则不视为抢劫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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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再犯是如何认定的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毒品再犯是如何认定的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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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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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的再犯和一般累犯的区别
两者对前后罪犯种类规定不同。二者在刑罚上的要求不同。一般累犯明确要求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或应判处的刑罚在有期徒刑以上,毒品犯罪的再犯,对前后罪所受刑罚的轻重没有加以规定。两者时间间隔的要求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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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触犯法律刑事拘留就一定判刑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的法律框架下,刑事拘留并非必定伴随刑罚之制裁。刑罚的宣告,其前提条件是当事人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且在必要时,无法达到法定免除刑事处罚的宽泛理由。首要的,任何公民在未经由人民法院作出正式判决之前,均不可被断定为罪犯身份。刑事拘留所起到的作用仅仅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手段。对于是否构成犯罪这一问题,首先应由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展开深入调查,若经审查后认为不存在犯罪事实,便可撤销案件;反之,若确信存在犯罪行为,则应将相关案卷移送至对应的检察机关进行进一步处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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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累犯与再犯的区别有哪些
1、两者在前后罪种方面,毒品犯罪的累犯前后罪都是毒品犯罪,后罪才是我国《刑法》第六章第七节规定的任何一种毒品犯罪。2、两者在刑罚方面,毒品犯罪的累犯的前罪被判处的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均必须在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再犯对前后罪所处刑罚的轻重没有特别规定。3、两者在时间间隔方面不同。4、两者在法定从重方面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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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律师会见犯人需要警察同意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作为一名律师,其身份的特殊性至关重要。假设律师与嫌犯之间已经建立起了委托关系,那么便无需经过公安部门的审批。但是,如若律师并未与嫌犯建立委托关系,那么则必须得到公安部门的批准方能进行会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辩护律师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或法律援助机构的公函前往看守所请求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看守所应立即予以安排,最晚不得超过四十八个小时。
同时,根据该法第三十九条的明确规定:对于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恐怖主义活动的案件,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必须获得侦查机关的许可。在此类案件中,侦查机关有义务提前通知看守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共同受贿罪从犯怎么量刑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受贿罪的共犯,我们应当以受贿金额及情节作为评估依据,从而准确把握量刑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以下两个因素:
首先是受贿数额,其次则是受贿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受贿数额较小,且没有其他严重情节,那么他可能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要面临罚金的处罚;
然而,如果受贿数额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例如多次受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那么犯罪嫌疑人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其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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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毒品属于毒品犯罪吗
持有毒品属于毒品犯罪吗?持有毒品属于毒品犯罪毒品在静止状态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持有毒品是为了进行运输或是在正处于运输过程中或是为了实施其他毒品犯罪,则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很显然要看你携带毒品的目的,如果你是自己吸食就为非法持有,如果你被证明是用于别的用途,那就是运输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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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诽谤罪达成条件怎么判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诽谤罪的构成要件,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其行为必须具备两个要素:
一是捏造某种与事实不符的情况,这意味着倘若某一事件确有发生并损害了他人的名誉或人格尊严,则不符合本罪的定罪标准;
二是,这种捏造事实的行为必须公开传播出去,通常表现为口头或书面形式。
另外,该行为所针对的对象明确且具体,即便未直呼其名或点明身份,第三方若能判断出被侵害主体,即可视为满足该项要求。
最后,由于本罪的构成是基于情节的轻重,所以只有当情节严重到一定程度时才会被认定为犯罪。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将面临民事赔偿责任,而非刑事处罚。
至于诽谤罪的量刑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暴力或其他不当手段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等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贩毒是属于什么罪判多少年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贩卖行为被视为毒品犯罪以及其量刑标准的相关规定如下所述:
首先,对于贩卖毒品者,若存在如下任何一种情况,将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同时还需承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责任:
①贩卖鸦片达到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达到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巨大的;
②在贩卖毒品团伙中担任首要分子的角色;
③采取武装手段进行掩护贩卖毒品的行为;
④以暴力方式对抗检查、拘留、逮捕等执法行动,情节严重的;
⑤参与到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中的。
其次,贩卖鸦片达二百克以上但未满一千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达十克以上但未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惩罚,并且需要缴纳罚金。
最后,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也需要缴纳罚金;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部分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合同诈骗罪有欠条算不算诈骗
[律师回复] 解析:
1、借条与欠条本身在法律意义上并不构成欺诈行为,原因在于它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能够产生法律效力。
2、然而,诈骗犯可能会借助借条进行欺诈活动,例如,他们在借款时可能会出具完整的借条,表面上看似乎是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但实际上他们并没有真正的还款意愿。尽管这种行为属于欺诈,但要判定为诈骗罪却并非易事,除非存在大量借款人、借款金额巨大且逾期未还且逃逸等情况,否则难以认定为诈骗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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