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被继承人债务清偿涉及的管辖权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纠纷应交由被继承人在离世之际的居住地或其主要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进行审理与判决。
依据我国《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继承方面的纠纷涵盖了以下五个类型:
首先是法定继承引起的争议,其次是由转继承以及代位继承引发的争议,再次是由遗嘱继承造成的纷争,紧接着是被继承人面临的债务清偿争议,最后则是遗赠以及遗赠扶养协议引发的纠纷。
因此可以明确指出,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其实就属于上述继承纠纷之列。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凡是由于继承遗产这一事项而产生的争议提起的诉讼,均应由被继承人在离世之际的居住地或是其主要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拥有专属管辖权加以处理。
法律依据: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三、继承纠纷
25、法定继承纠纷
(1)转继承纠纷
(2)代位继承纠纷
26、遗嘱继承纠纷
27、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28、遗赠纠纷
29、遗赠扶养协议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