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案件中,如果您有真实的还款意愿和明确的还债计划,并且在借据中所述内容均属实,那么指控您实施欺诈行为的说法便显得过于牵强。
然而,如果您当时借款时并无偿还的意图,或者借据内容存在重大不实或刻意隐瞒的情形,那就极有可能被判定为构成诈骗罪。
例如,您借款的原因、用途以及还款过程等等事项都会成为判断依据。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罪就是指试图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从他人处获取利益的行为。
若在借款之后您签署补充的借据,且没有任何虚假陈述,那么指责您实施诈骗的理由可能并不充足。
但如果对方能够提供大量确凿的证据来证明您确实存在欺瞒行为,则仍需谨慎对待,因为这样的情况下,您有可能面临诈骗罪指控的风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