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过失杀人罪的量刑处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做出规定,即过失杀人的罪犯应受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若犯罪情节轻微者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该法律法规同样规定了一项补充细则:
“在法律另作规定的情况下,应遵循相关规定执行。
”这意味着,除了本条文中提到的一般性规则外,在其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犯罪类型中亦存在着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况。
例如,第115条对于因玩忽职守或疏于防范而引起火灾、决堤水灾、爆炸、投放有毒物质,或者采取其他危险手段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以及第133条有关于交通肇事引发他人死亡的规定等。
在上述情况下,将根据具体情节按照第115条及第133条的法律条款进行判定并提出相应惩处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失犯罪范畴,其中包含了两种不同程度的过失行为:
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以及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前者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理应对自身行为可能对他人生命构成威胁有着清醒认识,但是因为疏忽大意导致未能预见的后果发生,最终酿成他人死亡悲剧;后者则是行为人明明已经意识到自己的行动可能导致他人死亡,但是却盲目乐观地相信能够成功规避风险,结果导致他人死亡。
至于那些并非有意伤人,纯属意外事故造成他人死亡的情况,则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另有规定是指失火、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按失火罪、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