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受害人并不犯法,原因在于其涉案系基于受骗之真相。
然而,若受害人已知晓所参与的活动是从属于非法集资的,却依然选择参与并从中谋取私利的话,便有可能因涉嫌违法而受到追究和指控。
因此,对于是否应将涉及到非法集资的案件中的受害人定义为罪犯,这无疑需要视具体情形而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