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教唆他人触犯法律者应依据其在犯罪共谋中所发挥之作用加以惩处。
凡是教唆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进行犯罪活动的,必将承受更为严厉的惩罚。
所谓的“教唆”,乃是采用劝导、诱骗、暗示、煽动、收买以及恐吓等多种手段,将自身对于违法行为的设想灌输至原本并无犯罪意图之人心中,从而使其按照教唆者所设定的犯罪意图去实施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