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侵犯著作权的案件的有效诉讼期限为三年,它从著作权人明确识别或应该感知自身权益受到了损害以及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的日期开始算起。
若相关权利方在超过三年之后才提出投诉,即便侵权行为在投诉时依然在持续发生,在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以内,人民法院仍然有权判定被告停止实施侵权行为。
而对于侵权造成损失的补偿金额方面,则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起始日往前回溯三年来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