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父母因罹患重大疾病无法领取公积金的问题,需要明确指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只有在下述特定情形中方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购买、修建、翻新或改造个人自住房屋的需求;达到法定离休年龄或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由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胜任现有工作岗位且已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士;离开居住国远赴他乡永久性定居的公民;为了偿清其所负担的购房贷款本金和利息而提出申请的;以及房屋租金远超过家庭每月收入比例的居民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