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故意毁损公共或私人财产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首先,若行为人故意损害公共或私人财产并给相关财产带来了五千元人民币以上的损失,那么该行为便应当被视为已经达到了立案标准;
其次,如果此人曾至少三次有组织地实施上述破坏行为或者纠集参与者在三人为众的情况下,公开进行此类破坏行动的话,也应该被立案调查;
最后,若是存在任何其他情节严重的状况,同样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立案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