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行为人故意损毁了属于公共或私人范畴内的财产,且涉及的金额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又或是在这个过程中表现出了较为恶劣和严重的情节时,相关的法律条款会对其予以相应的刑罚处理,按照その程度的大小分为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拘役甚至是罚金;如果毁坏的数额更大或者情节更为严重的话,刑期将从三年增加到七年以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