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广东省境内对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因地而异,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盗窃数额达到较大标准时,起点定为人民币两千元以上,犯罪嫌疑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会被判处罚款或单处罚金;
其次,当盗窃数额超过较大标准,且突破到人民币二万元以上时,即是数额巨大类型犯罪,此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将面临的是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得受到罚款或者单处罚金的附加处罚;
最后,当盗窃数额高达十万元以上时,公安机关将以涉嫌金额特别巨大的行为作为刑事案件处理,犯罪嫌疑人将面临着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刑法处罚,同时需缴纳罚款或没收财产作为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