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这种情况下,您是有权向司法部门递交请求的。
通过此途径,您可以请法庭进行有关对方个人经济状况的深入调查。
首先,您可以选择由律师基于律所出具的正式介绍信来展开调查工作。
就整体而言,大部分情况下,如果调查对象为规模较大且国有性质的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构,他们通常会积极配合这项调查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薪资信息给调查方。
因此,律师可先行与目标公司的劳工工资科或者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取得联络,然后亮出律师证书及律所签发的介绍信入内开展调查。
其次,仅适用于尚未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的区域,当涉及到分割财产、抚养小孩等重大事项时,如对方当事人的薪水总收入对整个事件起着决定性的影响,您可以向当地法院提交关于调查收集对方当事人相关薪资收入数据方面的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