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银行业从业者违规操作是一项极其严重并且危害极大的行为,其所导致的后果如若涉及款项数量庞大或者产生了极其惨重的经济损失,就必须承受长达五年以下刑期,甚至监禁拘役,同时还需承受高达数万元到十余万元的高额罚款;若是情节更为恶劣、规模更大,那么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代价将会更加沉重——五年以上刑事判决与二万元以上至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等着他们。
另外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如果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中的职工,违反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与其有牵连的个人或组织提供贷款,按照前面谈到的规定,处罚力度将会加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规定(二)》第42条对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作出了规定:
1、违法发放贷款在100万以上的;
2、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违法放款100万以上,无论时间长短、损失与否都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以上的数额规定可以是单笔贷款形成的,也可以是多比贷款累计形成的。
(二)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86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