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标题:
应当充分揭示该宣告性质的核心元素,例如“逮捕令”或“公安机关逮捕通知书”等具体表意清晰的标示。
2.被捕人信息:
应当准确地列举被捕人的各种基本身份信息,包括被捕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民族、出生地、职业等要素。
3.逮捕原因与罪名:
陈述详尽客观,对逮捕行为进行解读以及揭示其所涉犯罪及其真实原因,包括被认为是犯罪行为的原因及实际状况。
4.逮捕时间与地点:
对逮捕发生的具体时间和场所予以明确定义,同时也明确告知逮捕的手段以及负责落实这次逮捕行为的机构。
5.家属或辩护人的联系途径:
为亲属或者被逮捕者的律师等人提供有效的联络方式,使他们能够及时获取被捕者的最新动态并给予必要的协助。
6.公安机关或法院的公章及签名:
务必由法定授权的公安部门或法院领导在通知书上任务签署确认,并且在完成盖章确认后,方能确保此逮捕命令具有法律效应。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