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驾驶执照更换期限超过规定天数但尚未满一整年的情况下,您仍然拥有合法权利,可以携带包括有效身份证明、原有驾驶执照及相关身体状况健康证明文件以及指定驾照照片等必备材料,前往所属地域内的公安交通警察车管所,依照标准的到期换证流程进行驾驶执照更换的申报手续。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