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驾驶人员因一次性违法行为被扣除12分,且交警已在现场开具了具有特定处罚文书编号的罚单,那么您可以前往国家指定的违法罚款缴纳地点(如各大银行)进行罚款缴纳,无需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然而,在未取得具体罚单之前,您仍然需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前往交警部门确认违法行为,确保相关法律程序的严谨和公正。
值得注意的是,违法行为的处罚中并无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暂扣驾驶证的相关规定,因此驾驶员的驾驶证依然可保存在其手中,但仍需参加交通安全教育课程以及重新进行机动车科目一的考试,直至通过后方能顺利恢复驾驶证的使用权限。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