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可以选择立即报警,
然而,由于在事后双方可能会对现场情况作出调整改变,所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处理:
1、双方当事人应该
首先尝试进行自行协商解决此事;
2、如果经过协商未能达成共识,以至于无法确定事故责任,那么当事人应当毫不犹豫地报警,并同时通知各自所属的保险公司追究理赔。等相关部门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评结果后,当事人应该按照划分的责任比例,请各自需要承保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应当承担的损失权益份额,对于不足的部分由各个当事人分别依照各自所负责任承担赔偿。另外,对于那些责任划分较为明显清晰的轻微刮蹭式交通事故案例(如:通常状况下,两辆汽车发生追尾碰撞事件时,后车无疑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应当立马采取紧急措施对事故现场进行照片采集,然后设法将车辆移至不影响正常交通行驶的安全位置进行协商处理或者耐心候等相关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派员到达现场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